要聞
新聞故事丨被截留的承包費
“鄭某違規發包村集體土地,一次性收取的20年承包費去向不明……”前不久,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反映厲莊鎮河墩村原黨支部書記鄭某的問題線索。
經分析研判,贛榆區紀委監委決定由第四監察員辦公室成立核查組啟動初核程序。經調閱相關資料,核查組發現,2014年初,河墩村村民劉某承包了村南87畝土地,承包期20年,承包費34.8萬元,分兩次入村賬,一次19萬元,一次15.8萬元。
然而,翻閱村賬時,核查組卻發現15.8萬元記賬憑證的附件存在細微異常。根據該村記賬特點,附件中大寫金額前都有“*”,而這筆金額前的“*”不僅沒有,反而變為了“壹拾”。
核查人員帶著疑惑找到時任村會計程某了解情況。
“這肯定沒問題?!背棠潮硎?,劉某承包費按照19萬元、5.8萬元、10萬元三次繳納,分兩次入賬。因為5.8萬元入賬不久后,劉某又繳納了10萬元,其嫌麻煩就把5.8萬元的票據修改了。
“劉某是通過何種方式繳納承包費?”核查人員追問。
“都是給我現金,之后就直接入賬了?!背棠痴f。
從該村提供的有關賬務、承包合同以及與程某的談話看,起初并沒有發現問題。但核查人員在隨后調查中敏銳地發現,收款票據中的收款方式不是“現金”而是轉賬。同時,核查組與劉某也確定了其當時是通過銀行轉賬繳納承包費,但因時間久遠,細節難以記清。
核查組經討論,決定依托大數據調閱相關人員銀行流水。通過多維數據平臺,核查人員發現,劉某在同時間段向程某銀行卡轉賬3筆,分別為19萬元、5.8萬元、10萬元。19萬元、5.8萬元轉入村集體賬戶,但是10萬元當日取現,下落不明。
核查組再次找到程某,其故作鎮定,仍用原有說辭應對。
然而,當核查人員追問10萬元去向時,程某顯得有些慌張,支支吾吾不肯回答。經耐心教育,程某表示10萬元提現交給了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鄭某,具體用途不詳。
“那你為何涂改賬目?”
“鄭某是我妻子的姑父,我怕賬目對不上查到他,就在5.8萬元前加了個‘1’,后面對應進行涂改,想把這事瞞過去?!背棠辰淮?。
核查組趁熱打鐵,經批準后對鄭某進行談話。面對鐵證,鄭某無從狡辯,最終承認,10萬元一直在其手中使用,未入村賬。
原來,2014年,鄭某利用村集體土地發包之機,擅自安排程某將劉某上交的承包費截留10萬元交由其個人支配。得知組織調查,程某自作聰明,在5.8萬元票據上添加個“1”,想把截留的10萬元一筆勾銷。
經調查,鄭某在占有該10萬元后,除去支出村集體事務4萬余元,余款中58532元被其用于個人開支。最終,鄭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程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全部收繳。(通訊員 趙彬 周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