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吳忠: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近日,吳忠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吳忠市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申寧、吳忠市公務用車服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經理蒲磊違規收送禮金問題。2016年10月,張申寧在其辦公室內,收受蒲磊給予的現金2萬元。2019年下半年的一天,張申寧在其家中收受下屬單位一名職工給予的現金2萬元。此外,張申寧、蒲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張申寧、蒲磊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紅寺堡區新莊集鄉紅陽村黨支部原書記馬軍貴、村委會原會計馬志軍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補助問題。2020年,馬軍貴和馬志軍與他人多次在紅寺堡區某餐廳聚餐,通過虛報辦公經費方式報銷聚餐費用4000元。2020年秋季,馬軍貴虛報套取辦公經費2100元用于給村民小組組長發放工作補助。此外,馬軍貴、馬志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11月,馬軍貴、馬志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3.青銅峽市邵崗鎮永涵村黨支部原書記杜進等人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17年8月,邵崗鎮永涵村時任黨支部書記杜進、邵南村黨支部書記楊衛忠、邵崗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劉自立、小壩鎮新林村時任黨支部書記趙紅軍4人違規接受某種業公司邀請赴國外旅游,該公司承擔4人旅游費用共計12800元。2021年11月,杜進、楊衛忠、趙紅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自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忠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