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 自治區紀委組織機構沿革
- 19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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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中共寧夏省委發出通知,決定成立中共寧夏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省委的常設工作機構。省委副書記朱敏兼任紀委書記,折永慶任副書記,編制專職干部2人。
- 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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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省委組織部長李坤潤兼任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 19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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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省委調整省紀委委員,李坤潤、折永慶、胡成奎、路思溫、楊正喜5人為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至1953年底,省紀委配備專職干部7人。
- 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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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寧夏省建制,與甘肅省合并為甘肅省。同年9月1日,寧夏省委、政府及各機關停止辦公,中共寧夏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正式撤銷,原中共寧夏省委所轄的中共河東地委、中共蒙古區委和新成立的中共銀川地委均隸屬中共甘肅省委領導。
- 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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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中共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關于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7月,銀川地委紀委、河東回族自治區工委紀委撤銷,改為監察委員會。11月15日,河東回族自治區工委監察委員會改為中共吳忠地委監察委員會。1957年4月,中共吳忠地委監察委員會改為吳忠回族自治州委監察委員會。
- 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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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同年11月5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工作委員會成立。
- 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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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委決定成立工委監察委員會,暫以工委監察組名義辦公,編制6人,設專職副書記2人,內設一個監察處。同年6月,經中央批準,自治區工委決定,韓覺民、李波任自治區工委監察委員會副書記。同年11月,經中央批準,自治區工委書記處書記甘春雷兼任自治區工委監察委員會書記,馬志新任自治區工委監察委員會副書記兼監察廳廳長,路思溫任工委監察委員會副書記兼監察廳副廳長。
- 12月12日,自治區工委同意并批轉《關于將自治區人委監察廳合并到工委監察委員會的建議》,決定自治區工委監委和人委監察廳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 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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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一屆一次全體委員會選舉產生自治區黨委監察委員會,甘春雷任書記,馬佩勛、馬志新、路思溫任副書記。
- 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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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經中央批準,甘春雷等9人為區黨委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 19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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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二屆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自治區黨委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書記。區黨委監委委員21人,常務委員9人,甘春雷兼任監委書記,武韻庵、馬志新、艾青山、趙玉璽、路思溫任副書記。
- 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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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各級黨政機關受到沖擊,干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來,自治區黨委監委被造反派“沖擊”陷于癱瘓,后又被奪權、接管。1969年4月,黨的九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取消了黨的監察機關的條款,黨的監察機關被撤銷,黨的監察工作中斷。
- 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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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黨的十一大通過的黨章對黨的紀律和設立黨的紀律檢查機構作出了規定,各級黨的紀律檢查機構開始恢復組建。
- 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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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四屆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自治區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新產生的自治區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區黨委書記李學智兼任紀委書記,史玉林、張俊賢、于程九任副書記。區紀委下設檢查處、案件審理處、辦公室,編制28人,于1978年8月正式開始辦公。
-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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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自治區黨委決定,紀委設常務委員會,現任正副書記為常務委員會委員。是年,自治區紀委配備干部28人(編制38人)。
- 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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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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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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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屆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自治區黨委第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由22名委員組成。7月23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文力為紀委書記,馬廷榮、于程九、馬樹祥為紀委副書記。
- 12月31日,自治區黨委紀委改稱為“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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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中央批準:馬啟新任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免去文力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 6月24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六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五屆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由18名委員組成。7月1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召開五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馬啟新為紀委書記,馬廷榮、樊福昌為紀委副書記。
- 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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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自治區紀委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根據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聯合頒發的通知,規定紀委內部處、科改為室,自治區紀委各室主任配正處級或副廳級干部。
-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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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區監察廳組織機構沿革
- 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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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初期,寧夏省人民政府設有人民監察委員會。1949年12月28日,寧夏省人民政府任命了寧夏人民監察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邢肇棠為主任,王金璋為副主任。
- 19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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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寧夏省人民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發出通知,規范全國各級人民監察委員會全稱,寧夏省人民監察委員會遂正式稱為“寧夏省人民政府人民監察委員會”。省監委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5人,下設一室兩科:秘書室、政法文教科、財政經濟科,編制9人。
- 19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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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邢肇棠任寧夏省人民政府主席,李坤潤接任省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馬全良任省監委副主任,民政廳廳長王全璋不再兼任省監委副主任。
- 19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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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省政府第三次行政會議對省監委進行了調整,李坤潤任主任,路思溫任副主任,委員11名。
- 4月,省監委秘書室改為辦公室,財政經濟科改為第一科,政治文教科改為第二科。
- 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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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寧夏省建制,與甘肅省合并為甘肅省。同年9月1日,寧夏省委、政府及各機關停止辦公,寧夏省政府人民監察委員會正式撤銷,甘肅省監察委員會在銀川專區、河東回族自治州、蒙古自治州設立監察機構。
- 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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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1958年10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同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一屆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決議,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廳,馬志新任監察廳廳長,路思溫任副廳長。自治區監察廳下設辦公室、監察一處、監察二處。
- 12月,自治區工委決定自治區工委監委和人委監察廳合署辦公。
- 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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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第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議案,決定撤銷監察部。同年10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廳正式撤銷。
-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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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討論恢復自治區行政監察機構,并任命竇連吉為自治區監察廳廳長。
-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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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勞動人事部下發了《關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廳的通知》,啟用“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廳印章”,自治區監察廳正式成立。經自治區編委批準,監察廳內設五處一室:辦公室、行政監察處(監察一處)、經濟監察處(監察二處)、審理處、干部處、信訪處。機關編制60人(1989年擴編10人)。1988年、1989年、1990年又分別成立了舉報中心、政策研究室、監察三處。自治區人民政府分別于1988年11月、1990年12月、1991年11月任命趙克非、劉璞、朱立清為監察廳副廳長。
·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合署辦公以后的組織機構沿革
- 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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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由23名委員組成。4月29日,自治區紀委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李俊杰為紀委書記,樊福昌、吳國才、李淑芬為副書記。
- 6月4日,自治區黨委、政府批轉《關于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合署辦公的意見》。同年6月8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召開機關合署辦公大會,紀檢監察機關正式合署辦公。合署后,將兩機關原有的辦公室等10個職能相近的部門合并為辦公室、干部管理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室、機關黨委;將原有的政研教育室分設為研究室、宣傳教育室;將兩個機關原有的4個檢查室(監察處),組建成3個紀檢監察室和1個執法監察室;新設立1個監察綜合室;將兩家原有的《黨風與廉政》、《寧夏監察》雜志編輯部合并為《黨風與廉政》編輯部,列為行政事業序列編制;保留寧夏監察學會和監察廳綜合服務公司。
- 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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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批準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監察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方案確定機關內設辦公廳和10個室,分別是辦公廳(下設文秘機要處、案件管理處)、監察綜合室、研究室、宣教室(電化教育中心)、干部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室、執法監察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機關行政編制105人,事業編制18人。
-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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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自治區黨委發出通知:接中共中央通知,劉豐富任寧夏區黨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免去李俊杰自治區紀委書記職務。
-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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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由25名委員組成;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劉豐富為紀委書記,馬占山、李淑芬、何耀東為副書記。
- 12月,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增設黨風廉政建設室和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
-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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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自治區監察廳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確定:將辦公廳下設的案件管理處并入第一紀檢監察室,掛案件管理室牌子;新成立行政管理處(副處級);在文秘機要處掛信息督查處牌子。調整后,自治區紀委機關設12個職能廳室:辦公廳(掛監察綜合室牌子)、政策法規研究室、宣傳教育室(掛電化教育中心牌子)、黨風廉政建設室、干部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自治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執法監察室、信訪室(掛監察廳舉報中心牌子)、案件審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掛案件管理室牌子)、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并設機關黨委。機關行政編制88名。
-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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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由27名委員組成;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劉豐富為紀委書記,馬三剛、郁紀鳴、魏康寧為副書記。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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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通知,同意自治區紀委辦公廳設立信息網絡管理處(副處級)。
- 5月,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監察綜合室單設,增加行政編制2名,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機關行政編制總數為94名。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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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徐松南宣布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主要領導的任免決定:項宗西任自治區紀委常委、書記,免去劉豐富自治區紀委書記、常委職務;任命田成江、陶進為自治區紀委常委、副書記,免去馬三剛自治區紀委副書記、常委職務;提名田成江為自治區監察廳廳長,免去馬三剛自治區監察廳廳長職務。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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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由41名委員組成。6月10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項宗西為紀委書記,田成江、陶進、趙正川為副書記。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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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劉曉濱任自治區紀委書記,免去項宗西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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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徐松南宣布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主要領導的任免決定:陳緒國任自治區紀委常委、書記,免去劉曉濱自治區紀委書記、常委職務。
- 12月,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批復:經報中編辦批復,同意自治區監察廳加掛自治區預防腐敗局牌子,為自治區政府直屬機構,并在自治區紀委增設預防腐敗室。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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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自治區編辦《關于調整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內設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撤銷第三紀檢監察室和第一紀檢監察室加掛的“案件管理室”牌子,設立案件監督管理室。調整后,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有內設機構16個,即:辦公廳(下設文秘機要處、行政管理處、信息網絡管理處)、監察綜合室、預防腐敗室、政策法規研究室、宣傳教育室(電化教育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室、干部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執法監察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10名,事業編制24名。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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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由41名委員組成。6月10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陳緒國為紀委書記,田成江、陶進、殷學儒為副書記。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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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李金英任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兼預防腐敗局局長。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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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長許傳智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陳緒國到齡退休。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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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由41名委員組成。6月10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許傳智為紀委書記,鄭震、殷學儒、張自軍為副書記,劉躍成、王秀春、周剛、孫鋒彪、張曉明為常委。
- 12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設17個內設機構: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追逃追贓辦公室)、第一執紀監督室至第五執紀監督室、第一審查調查室至第三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設機關黨委。
· 自治區紀委監委組織機構沿革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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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許傳智當選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我區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了區、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
- 2月7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鄭震、殷學儒、張自軍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路晉軍、王秀春、周剛、孫鋒彪、張曉明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委員。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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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調整自治區紀委監委職責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至第五執紀監督室更名為第一至第五監督檢查室,第一至第三審查調查室更名為第六至第八審查調查室。
- 11月7日,經中央批準,艾俊濤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和紀委書記,提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委主任候選人。許傳智不再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紀委書記。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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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艾俊濤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 11月24日,經中央批準,劉躍成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副書記,提名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人選。
-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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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由41名委員組成的新一屆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 6月14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艾俊濤、馬文娟、劉躍成、周剛、?田生利、?張曉明?、劉啟冬、?馬雪飛、?曹湘寧為常務委員會委員,艾俊濤當選為紀委書記,馬文娟、劉躍成、周剛當選為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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