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管干部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徐力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徐力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力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出讓城市出租車經營權;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徐力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甘于做兩面人,組織觀念淡漠,紀法意識全無,官商勾結,利用職權大肆斂財,道德敗壞,生活腐化。且在黨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力群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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